1、对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返)长人员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和在本地无居所者实行集中隔离。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阳性感染者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返)长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纳入社区管理。
晋城:
1、对省内涉疫地市(有1例及以上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市)旅居史人员,确需入晋返晋的,赋黄码,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于第1、2、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场所要做到单人、单间、独立卫生间,加强通风,安装门磁系统。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2、对省内非涉疫地市入晋返晋人员,确需入晋返晋的,赋黄码,本地有固定住所的人员,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社区,纳入社区管理,严格落实“五包一”责任制,实施“3+3”居家健康监测,未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不得外出;本地无固定住所的人员,由保障车队点对点接送至B类健康驿站,落实“3+3”居家健康监测,末次核酸检测结果出具前不得外出。
朔州:
1、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朔返朔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朔返朔人员要提示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本地有居所者,移交所属社区;在本地无居所者,引导其前往“健康驿站”(黄码酒店),在完成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
晋中:
1、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2、3、5、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2、省内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凭山西健康码绿码可在省内有序通行。
运城:
1、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红码,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2、14天内有疫情发生地市其他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赋黄码,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落实“四天三检”措施(入运后72小时内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
忻州:
1、对14天内有阳性感染者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忻返忻人员赋红码,落实点对点闭环转运,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阳性感染者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忻返忻人员赋黄码,提示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本地有居所者,移交所属社区,在木地无居所者,引导其前往“健康驿站”(黄码酒店),实行“3+2”居家健康监测,在完成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禁止聚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临汾:
1、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赋红码,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分别于第1、2、3、5、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临人员赋黄码,在第一落点填写《承诺书》后,实施“7+5”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分别于第1、2、3、5、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吕梁:
1、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吕返吕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次可为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
2、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吕返吕人员要提示本人做好个人防护并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处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